“文保”变商馆,保护与利用“死结”难解
近日,太原市文物保护单位晋绥铁路银行旧址摇身变为商业用途的“惠公馆”,引发热议。近年来,像晋绥铁路银行旧址这样,被出租经营的名人故居和文保单位比比皆是,许多文保单位,尤其是市县级等低级别文保单位的生存状况不容乐观。
在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帽儿巷27号,坐落着太原市文物保护单位“晋绥铁路银行旧址”。然而,记者日前走进该文保单位,旧址已经焕然一新,外观看去一派民国建筑风格,门匾上“惠公馆”三个字非常醒目。原来,用了半年多的时间,晋绥铁路银行大楼在2013年4月已经完成重修工程。
“投资700多万元,将外墙后来糊的水泥扒掉,根据原来的痕迹进行修复,里面的建筑风格也尽量遵循民国风貌。”负责人刘晓东告诉记者,他承租了这处文保单位,对旧址进行了修缮,并通过了太原市政府的验收。他说,等各种设施完善后,将对外开放,举办民国建筑沙龙、公益讲座、接待用餐顾客等。
针对有人认为这是在拿公共的文化遗产挣自己的钱,使文物失去了价值,刘晓东说:“如果不管它,它就塌了,还不如开发利用起来,让它有一定的造血功能。”
事实上,近些年来,从北京文保单位嵩祝寺及智珠寺改建为高档餐饮会所,到重庆文保单位“刘湘公馆”变身豪华餐厅,其中的“保护”与“利用”如同纠缠的“死结”。
记者观察到,被民间资本开发利用的文物保护单位多数是市、县、区级的低级别文物。原因是中国对于文物保护的专项资金,主要针对国家级和省级文物,而级别相对较低的文物并不享有国家专项资金帮扶。
目前,在市县级不可移动文物的修缮上主要存在两大问题。一是政府“无力修缮”,文物保护经费严重不足。二是由于历史原因,文保单位的产权各不相同,有国家和集体的,也有私人的,一旦商用,监管起来非常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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