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文物局:玄奘塔加强保护部分新建建筑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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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教寺申遗相关情况说明

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缔结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旨在通过国际间的协作,加强对世界范围内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遗产的保护,使之永续传承。中国于1985年加入该《公约》,成为缔约国之一。西安是中国文化遗产集中分布的重要地区,有责任、有义务按照世界遗产保护要求,加强对本地区各类遗产的保护与管理。

自2006年丝绸之路跨国联合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项目启动以来,前期准备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2011年12月27日,中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三国共同签署了丝绸之路联合申遗备忘录,确定了“丝绸之路:起始段和天山廊道的路网”的项目名称。2012年7月,兴教寺作为佛教传播史上著名人物唐代高僧玄奘法师的舍利墓塔,因见证了玄奘法师经丝绸之路西行取经的历史事件,反映了唯识宗对东亚佛教发展的影响,同汉长安城未央宫遗址、唐长安城大明宫遗址、大雁塔、小雁塔等五处遗产点被国家文物局列入“丝绸之路中国段首批申遗名单”。

丝绸之路申遗是国家重大文化遗产保护工程。2012年11月,国家文物局组织专家来西安考察指导。西安市政府积极按照专家指导意见和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要求,委托专业技术单位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编制了兴教寺塔等遗产点的申遗管理规划。目前,兴教寺塔作为丝绸之路申遗点之一,已由我国政府正式提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并列入今年的考察计划。

按照申遗管理规划,院内玄奘塔、窥基塔、圆测塔等建筑承载了兴教寺塔申遗主体信息,要加强保护管理和科学维护;山门、钟鼓楼、大雄宝殿、藏经楼等古建筑充分体现了寺院的基本格局、建筑风格,生动地反映了玄奘塔、窥基塔、圆测塔等建筑物与当地社会历史文化发展的密切关系,要加大保护与维修力度,以保证塔和寺院发展的基本历史信息的真实性与完整性。法堂、照心楼、卧佛殿及东西厢房等新建筑作为现寺院基本格局的组成部分予以保留,并结合传统工艺、材料、技术加以妥善维护。三藏纪念堂将因遗产展示需求,予以保留。新建的禅堂,因所处位置、建筑体量及风格不影响塔、寺院整体风貌,考虑到僧众宗教活动需要,予以保留。但新建的兴慈楼、方丈楼、斋堂、僧舍等,由于建筑体量、密度过大,与兴教寺塔环境风貌不相协调,对于此类建筑,按照保护规划要求,与寺院达成一致意见拆除后,在西纬村重新选址、规划,以保障僧众生活及宗教活动的有序进行。

遗产的真实性、完真性、科学有效的管理、以及利益相关者的支持等是世界遗产申报的基本要求,兴教寺的申遗工作将在充分尊重寺院意愿的情况下进行。

西安市申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4月11日

责任编辑: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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