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实现两个“零”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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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正在莫萃华故居门前的醒目位置立起文物保护石碑
 

今天记者从洪梅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获悉,2012年,洪梅镇莫萃华故居被评为东莞市文物保护单位,“桂庐”被评为东莞市不可移动文物,标志着该镇文物保护实现了两个“零”突破。

记者在位于洪屋涡村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莫萃华故居看到,相关工作人员正在莫萃华故居门前的醒目位置立起一块石碑,石碑上刻着“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莫萃华故居”等字样。据介绍,这个文物保护标志碑由我市统一制作,今天正式运抵洪屋涡村莫萃华故居进行安装。通过树立文物保护石碑,让市民更了解、更注意保护文物。

洪屋涡村宣传委员江领怀:“好高兴,莫萃华故居成为东莞市的文物保护单位,我们洪梅镇是中共党史五个第一,我们要继续发扬这些优良的革命传统,继续跟着共产党走,我们以后会尽自己的责任好好地保护文物保护单位。”

莫萃华故居位于洪梅镇洪屋涡村东南坊十一巷。建于1904年,面阔9.4米,进深9米,高7米,总面积80平方。莫萃华于1923年10月任东莞第一个社会主义青年团书记、1924年12月任东莞第一个党支部书记、1925年11月任第一任特支书记。1966年莫萃华故居因残旧被改建为一直头屋,目前故居无人居住。

记者获悉,从2007年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开始,洪梅镇对全镇范围内的不可移动文物,包括古遗址、古建筑等开展普查。2011年,在普查基础上进行筛选,“梅沙村庭筠梁公祠”、“尧均炮楼”、“洪屋涡村老虎安楼”共7处建筑被定为该镇首批文物保护单位,至此,洪梅镇文物保护单位实现了从无到有。

为了加大力度对普查出来的文物进行保护,2012年,洪梅镇选中“莫萃华故居”等文物建筑,向东莞市申报第九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选中“桂庐”(旧称“老虎安楼”)等建筑申报市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最终,经过市文物专家的评审和筛选,莫萃华故居于去年11月被评为东莞市文物保护单位,“桂庐”(旧称“老虎安楼”)于去年8月被评为东莞市不可移动文物。

洪梅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李红立:“洪梅文物保护实现了两个“零”突破:第一,洪梅的莫翠华故居去年11月份被市评为东莞市第九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第二就是老虎安楼,现命名为“桂庐”被东莞市评为第九批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

洪梅镇文物保护实现两个“零”突破,将使该镇的历史文化遗存提高一个档次,对于提高该镇文化遗产保护的整体水平,扩大该镇文化遗存的影响力,推动该镇文物保护事业,推动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x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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