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邀抬石头:未料是文物
2013-01-17 08:55:19 作者:徐勤 来源:重庆商报 已浏览次
重庆商报讯 两名力哥被人邀约至潼南一寺庙抬“石头”,结果他们抬走的“石头”乃国家三级文物。昨日,潼南县检察院透露,两名力哥因犯盗窃罪,经检方起诉后,现在已被法院分别判刑一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去年5月上旬,力哥王某接到表哥罗某(另案处理)的电话,让他找人一起去抬石头。王某答应下来,并叫上了平时和自己要好的力哥冯某。联系好后,罗租了辆货车将王、冯二人趁夜带到潼南县崇龛镇。“到了后一看是个庙子,才晓得是偷东西,”王某称:“我想来都来了,还有钱赚,就没管。”于是,他们按罗某的指示,从寺庙里抬走了两块刻有菩萨像的石头。过了一个月左右,罗某又邀王、冯等人前往同一寺庙。这次,他们从该寺庙中,盗走一块刻有四五个菩萨像的长方形石头。
据了解,两次帮忙抬“石头”,王某得了600元工钱,冯某得了500元。
据悉,被盗走的文物经鉴定分别为石刻二菩萨造像、石刻菩萨造像、石刻三世佛并西方三对造像等三尊石刻,均系国家三级文物。王、冯、罗等人先后落网,如今,石刻已被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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