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着国宝没房住 一幢老屋引发的文保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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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屋被拆后,这里成了一块空地,而旁边陈老汉邻居家的房子也破损严重。本报特约记者俞跃摄

为了儿子娶媳妇,兰溪芝堰村陈老汉拆老屋建新房,岂料因此惹下大祸,被检察院批捕,原来他家的老屋被纳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范围(详见本报11月30日3版《私拆自家老屋,兰溪陈老汉被批捕》)。陈老汉的女儿告诉记者,家人打算为他申请取保侯审,“我爸爸年纪大了,有高血压,胃也不好,妈妈和奶奶每天哭,眼睛都坏了。”

记者了解到,对于芝堰村的古建筑群保护,国家是有相关资金投入的,但因为种种原因,陈老汉的房子没有等到这笔钱。房主拆自家老屋却被捕,从某种程度上,也反映出目前基层文物保护存在的一些问题。

守着国宝没房住的村民不止一家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像陈老汉家这样,守着国宝却没房住的的村民并不是个例,和陈老汉家一样,“被迫”住在这老屋里的村民还有很多。

走进村民陈光岳的家,展现在记者眼前的是被蛀空的柱子、发霉的楼梯、渗水的墙壁,这老屋也是63户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之一。

陈光岳93岁的老父亲住在一楼,楼上两个房间,陈光岳和妻子住一间,两个儿子住一间。兄弟俩都三十出头了,但还是挤在一张床上。今年大儿子结婚了,这样一来,小儿子就没地方住了。

“小儿子的女朋友也带不回来,如果就这样吹了,那我做爹的怎么办?就算要坐牢也要去拆房了。”陈光岳说,邻居陈老汉的无奈他们感同身受,如果老屋不是文物,他们早就推倒,建起了几层楼高的小洋房,儿子也不会回家都没地方住。

陈光岳告诉记者,为了房子,少说他也等了六年,跑的部门也不少,之前以为新村建设时他就能等到自家的地基,但没想到还是一个未知数。

镇里规划建新村,但迟迟没有进展

陈光岳所说的新区是指,2008年镇政府和村里曾规划在离保护群不远的地方修建新村。

“新区建设如果顺利的话,年底就可以动工了。”黄店镇芝堰片总支书记金福湖介绍说,“到时候,63户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住户都将优先考虑,住户可以向村里交申请报告,然后由镇里审核统一分配。”

但是,新村建设由于种种原因搁浅了。

“主要是土地问题,”金福湖说,芝堰村近1400人,耕地只有500多亩,上世纪70年代,村里的一部分土地又被征用修水库,现在村里人均耕种面积确实很少。

今年8月,陈老汉曾递交了一份要求建新房屋地基的申请书,没获批准。

“一户人家也没批下来,大家都反对建新村。”村委副主任陈赛忠说,“新村建设批下来20亩地,手续都办好了,但村里很多人都觉得种田的地太少了。”

村民反对建新村的另一个原因,是担心之前私自建的新房被拆。“刚建的新房要拆掉,还要花钱再造房子,哪来的钱啊。”一位村民抱怨。

金福湖表示,现在只能是做村民的思想工作、给予优惠政策,加紧征地。

新村难产,让陈老汉觉得宅基地的批复遥遥无期,等不及的他才铤而走险,不顾劝阻把“文物”给拆了。

政府已投入600多万,用于建筑群维修

事实上,作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芝堰村建筑群有专门的维修经费。

据兰溪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物科科长童友良介绍,到目前为止,仅争取到的国家和省财政资金投入就已达500万元,兰溪市旅游局也投入了旅游设施建设100余万元。

不过,在采访中,记者得知,这笔钱陈老汉家没拿到过。

那么,这些资金都用在哪儿了呢?童友良翻出了厚厚一叠的审批资料。

2008年,芝堰村建筑群第一批的5个维修项目立项审批,现在这5幢建筑基本已经完工,而第二期维修项目也已经在编制立项资料和修缮方案。

童友良告诉记者:“我们选维修项目的时候,都是选最危急的建筑。但是审批程序比较繁琐,周期也相应拉长。”

兰溪诸葛、长乐古村落是怎样保护的

兰溪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村落有3个,除了芝堰村,还有诸葛村和长乐村。

诸葛村聘请了省级和国家级专家担任村文保顾问,村里的建设都征求过上级专家和文物部门的意见。

诸葛村还主动落实村民外迁建新房的用地需求,将村民腾退的老房子尽量收归集体所有,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修缮。

诸葛村村支书诸葛坤亨告诉记者:“符合条件的村民都在新区建了新房,有些家庭条件困难的村民,我们负责将房子修好,再低价卖或者租给村民。”

诸葛村的旅游事业发展得风生水起,今年仅门票收入一项可望接近2000万元。

长乐村的古村落旅游开发虽然迟了一些,但其保护工作一直在有条不紊地开展。

“我们这一班人或这一代人没有能力将它(长乐村)开发和利用,并不代表我们的后人没有能力开发和利用,”村支书金志明常说,“我们现在将它保护好,不要在我们手上破坏掉、损毁掉,就是我们的功劳。”

目前,长乐村基础设施和旅游设施投入就达1100多万元,用于村民外迁建新房的新区用地规划了50亩,首期拿到的20亩指标早已启用,目前已经有40多户搬进去了。“今年又批下来15亩指标,打算把新区扩大。”金志明说,今年村旅游收入25万,30%都分发给村里60岁以上的老人了。“村民觉得通过文保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利益,对我们以后的工作都很支持。”

要保文物,先保安居

记者了解到,陈老汉的案子已发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根据相关法律:故意毁坏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以3~10年的刑罚。对陈老汉来说,这无疑是一次深刻的教训。

芝堰村民文物保护意识淡薄,确实是客观存在的因素,但对比兰溪同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诸葛村、长乐村保护发展双丰收的场景,不难发现,芝堰村文保陷入困境,有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就是相关配套工作滞后。

芝堰村建筑群保护规划,分为保护区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在保护区范围内,不允许损坏古建筑的本体和风貌。

像陈老汉这样,在保护区范围内的人家想改善居住条件,怎么办?

兰溪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物科科长童友良说:“我们也选了最危急的那些建筑报批维修,但有些村民(像陈老汉家)的房子有破损等不及,他们可以做保养性的维护,报给村里统计后告诉我们,我们会提供一定的补助。”

但记者也在走访中了解到,这样的工作,芝堰村做得并不到位,很少有村民得到过这样的补助。

文物保护难,难在基层。如果群众不理解、不支持;村级班子力量弱、解决村民实际问题不到位,那么哪怕上面再重视,保护级别再提升,文化资源再宝贵,类似的事情还是有可能发生。

责任编辑: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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