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11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 受到公安部国家文物局表扬

近年来,受高额利益驱使,四川省文物违法犯罪活动日益猖獗。为此,公安部、国家文物局将四川省纳入“2011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17个重点行动地区。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四川省对此高度重视,省文物局与省公安厅及时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文物安全工作联络小组,及时建立了全省公安机关和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打击防范文物违法犯罪工作机制。经过全省公安、文物部门共同努力,我省“2011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取得了丰硕战果,共立案69起,破获184起,其中破获公安部挂牌督办的眉山“12 19”系列盗掘石刻文物案件1起,省公安厅挂牌督办案件3起,重点案件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9名,捣毁文物犯罪团伙10个,追缴文物380余件,其中一级文物2件,二级文物14件,沉重打击了文物违法犯罪份子的嚣张气焰,有效遏制了全省文物犯罪蔓延的势头,彻底改善了全省文物安全形势。

为表扬先进、树立典型,公安部、国家文物局于近期联合表扬了在此次专项行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组织协调先进单位。其中,四川省眉山市“12 19”系列盗掘石刻文物案专案组获得“2011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先进集体”称号;丹棱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廖燃、眉山市公安局局长辜永忠、旺苍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杨齐斌、三台县文管所副所长杜建冬、广元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余天喜、眉山市文物局主任科员张志刚获得“2011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先进个人”称号;四川省文物局获得“2011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组织协调先进单位”称号。

四川省“2011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及时铲除了一批文物犯罪团伙,沉重打击了文物犯罪份子的嚣张气嚣,为四川省文化遗产事业的繁荣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安全保障。四川省将以此为契机,继续坚持打击文物犯罪与积极防范相结合,文物执法队伍与群防群治相结合,专门文保员看护与案情举报相结合,进一步构筑文物安全打防体系,以实际行动捍卫四川文化遗产的尊严和安全。

责任编辑: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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