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老文物有了保护伞 保护规定明年起执行

12月15日从文化部门获悉,明年1月1日起,《济南市文物保护规定》将开始执行,这标志着山东省济南市的古文物、老建筑有了“保护伞”。

据悉,该规定重点对不可移动文物作了详细的规定,尤其对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加大了保护力度。其中规定,如果县、区文物部门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履行相应职能,拖延或不对文物进行登记的,依照新法规,市文物部门可自主代为登记保护。同时,新规定更加有利于古城老建筑的保护,对私人拥有的不可移动文物也明确了责任和义务。

此外,新规定加大了文物管理的力度,更有利于文物保护工作的开展。

责任编辑:zhaos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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