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旧城换新颜"文物随意"下岗"?

8月12日,记者从湖南文史馆馆员陈先枢处了解到,长沙目前有数百处不可移动文物,其中三年前才被长沙市政府列为不可移动文物的游击坪4号公馆、古井聚福井、交通银行旧址等5处历史遗迹,已经或即将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消失。

重点文物受到保护、不可拆除、不可移动理所应当。长沙游击坪4号公馆原为清代游击署的一部,也是辛亥革命元勋蔡锷将军专祠划拨地,抗日战争爆发后成了长沙邮政公馆朱公馆,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2009年6月被确定为不可移动文物,我们欣喜当地政府部门作出的这一决定,也值得其他地区推崇。但为何作为不可移动文物,这个承载了长沙100多年历史的公馆仅存活了3个月?除游击坪4号公馆外,还有古井聚福井、交通银行旧址等5处历史遗迹,已经或即将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消失。

对历史文物的保护有必要,旧城区、棚户区改造关乎民生更有必要,难道两者真到了不可调和的地步,真是鱼与熊掌不可兼得。有些地方为营造浓厚的历史文化气息,大肆建造仿古建筑,千方百计将沾边的历史人物、历史事件挂钩,这一做法虽有所牵强,但也不乏值得思考,至少说在更风仿古的同时,也对历史文化有一定的推崇作用。相反,本身就具有天时地利人和的地方,为何要千方百计淡化历史文化气息,更是荒唐地“旧貌改新颜”呢?

在如今的城市建设和旧城改造的大潮中提出不可移动文物之说,是对历史文物、历史文化保护有着重要的作用,可为何成功提出不可移动文物之说的决定却成为“一纸空文”。笔者不禁要问,“不可移动文物”这一说法由谁提出,制定者是谁、执行者是谁、违反规定者又是谁?三方主体都系一个主体单位,还是三者本身就存在分歧?一项政府决定本身就具有严肃性,朝令夕改的做法有失政府公信力,更是对受众的“愚弄”。

笔者恐慌,如此一味地强调“面子形象”究竟可取否,意义大不大,长此下去历史古迹或许真的会成称为“历史”,只有在历史课本或博物馆看到了,作为四大文明古国的中国将以何物佐证,将以什么样形式予以展示。

责任编辑: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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