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广人稀野外文物无人值守 新疆文物保护面临新难题

近日,新疆库车县汉唐时期古遗址大故城遗址遭到挖掘,严重破坏了城墙和遗址的原貌。据统计,自去年以来,新疆全区各地州、市县级文物部门向新疆自治区文物局上报文物违法案件共计19起。由于新疆地广人稀,文物保护工作面临侦查难度大、取证难、成本大、警力不够等诸多问题,致使文物违法案件查处难。

4月12日,河南油建在铺设输油气管线时,直接从大故城遗址北部穿越城墙,其中穿越遗址区域约300米。义务看护员对施工单位劝阻无果,在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和文物部门的共同交涉下,才引起该公司的重视并承认了错误,案件得到妥善解决。

4月21日,新疆温泉县阿日夏特石人墓群中的一座重要的大型石围墓被盗。该墓群是阿日夏特牧业队的冬草场,交通比较闭塞,墓葬群保护范围大,保存比较完整,在此之前未发生过盗挖。此次墓葬被盗后引起了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

据新疆自治区文物局局长盛春寿介绍,近年来盗掘古墓群、古遗址、石窟寺,盗窃馆藏文物,走私文物等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形势严峻,盗窃文物犯罪分子的活动呈跨省区、集团化、智能化作案的趋势。自治区现有野外文物点近一万处,其中大多数处于人迹罕至的沙漠戈壁或深山地带,长期处于无人值守状态。目前,各级文物行政执法机构不健全,野外文物点执法力量薄弱,缺少专职执法人员,加之缺乏必要的交通工具和装备,队伍整体素质水平偏低,难以有效开展文物行政执法工作,使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盛春寿认为,新疆库车县大故城遗址被河南油建在施工中造成破坏事件,存在基本建设方面“法人违法”、“有法不依”的现象,这也是文物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面临的新难题。虽然保护文物在国家有关法律中都有明确规定,但由于目前文物保护机制的不健全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对野外文物的保护、“法人犯法”还没有具体有效的制约手段。随着新疆自治区基本建设项目的增多,一些利益熏心者在短期经济利益驱动下重开发、轻保护,文物往往会遭到毁灭性的破坏,形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盛春寿建议,在《文物保护法》中应进一步明确文物主管部门的职能和定位,对野外文物点设置专门管理机构,建立群众性保护组织或者聘请文物监护员,进行巡查、看护,并对文物监护员给予适当补助;在查处“法人犯法”案例时,引入“双罚制”,对待法人单位犯罪,既要处罚法人单位,也要处罚该单位的直接责任人。

责任编辑: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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