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日伪军维持会旧址被拆 文物主管部门不知情(图)

保亭一文物被拆 主管部门不知情
参与拆除行动的县国土局和商务局有关领导互相推诿,县委县政府准备派人展开调查
核心提示
2月27日,位于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的一处不可移动文物——“日伪军维持会”旧址,在保亭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和商务局的联合拆除行动中被彻底拆毁。
经历了68年沧桑岁月的“日伪军维持会”旧址,是保亭境内唯一一处保存完整的日军侵华时期的重要历史遗址。这栋两层的小楼,在当地文物部门不久前进行的第三次文物普查中被列为不可移动文物。
记者采访了解到,“日伪军维持会”旧址被拆之前,有关单位并没有向县建设局报告,也没有通知文物主管部门。一个重要的不可移动文物就这样被拆毁,当地群众对此议论纷纷。前日,记者前往保亭采访时,该县国土局和商务局的有关领导都说“只是配合行动”。到底是哪个单位牵头将这处不可移动文物拆毁的?保亭县委、县政府准备派人展开调查。
记者调查
不可移动文物成一堆瓦砾
记者从保亭县博物馆得到的一份资料显示,“日伪军维持会”旧址位于该县保城镇保兴路南侧,侵略海南的日军进入保亭后于1942年建造该楼并成立“保亭县维持会”,企图利用汉奸奴役保亭人民。该幢两层楼为砖木结构,瓦顶,坐西向东,占地约136平方米,面宽12米,进深11.3米,高11米,走廊宽1.5米,有12个窗户。距这栋楼约30米处,有一间大的砖瓦房,是以前国民党一个县长的住宅。在“日伪军维持会”旧址旁边有一棵百年的酸豆树。这幢两层的房楼曾经是保亭最高最好的建筑。
保亭县很多建于上世纪70-80年代的房子经过几十年的沧桑都已经坍塌,不复存在,而这幢两层小楼却坚挺了68年,经历过多次台风却一直没有倒塌。虽然房梁被虫蛀了,但是依然结实。当地文物主管部门在日前的第三次文物普查中,将“日伪军维持会”旧址列为不可移动文物。记者看到,登记表上如此描述:“楼房保存完整,主体结构基本保持原貌,梁架和基础较好。”
当地一位居民告诉记者:“很多房子建了几十年就不行了,这幢楼房连雨都没漏过,真结实。”
前日,记者来到“日伪军维持会”旧址,只见百年酸豆树依旧挺拔,而那幢两层的楼房已经成了一堆瓦砾,被彻底拆毁,一根房梁被抽出来放在一边。与周围的其他建筑相比,这堆瓦砾显得格外扎眼。该楼房墙基上厚厚的青苔,见证着这栋楼经历过的半个多世纪的风风雨雨。
文体局长
过了数天才知道文物被拆
“日伪军维持会”旧址被拆后数天,保亭文体局局长韦岳峰才得知此事。韦岳峰局长告诉记者,“日伪军维持会”旧址在以前的保亭县农机厂厂区里面,文体局去年组织专家和工作人员对其进行调查和收集资料。文体局原计划本月中旬,请省文物部门的专家论证,然后向县政府申报该不可移动文物为文物保护单位。
据了解,保亭县委、县政府原本打算将该建筑修缮后,将其打造成保亭“一小时旅游圈”的一个重点项目,为建设国际旅游岛服务。保亭县政府有关领导告诉记者:“旅游不光是自然风光,还要有文化,这幢楼虽然不算历史悠久,但是可以作为一个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韦岳峰表示,“日伪军维持会”旧址被拆让文物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深感痛心,马上要申报为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却被彻底拆除,文物主管部门前期的工作都付诸东流了。韦岳峰说:“该文物被拆毁之前,我们已经将相关资料交给了县建设局。按照正常的拆迁程序,要拆除‘日伪军维持会’旧址,首先应该先向建设局汇报,由建设局给城管颁发拆迁令,然后才能拆。可是负责拆除工作的有关人员既没有通知建设局,也没有通知城管,就直接把‘日伪军维持会’旧址拆毁了。”
“日伪军维持会”旧址被拆后,文体局已经将相关情况上报给县政府。
博物馆长
被毁文物对保亭非常重要
保亭县博物馆馆长陈玉林拿着一叠资料给记者看。其中一张文物登记表上详细地记载了“日伪军维持会”旧址的所有信息。还有一张1984年第二次文物普查时拍的黑白照片,从发黄的照片上,记者才得以看到这栋两层小楼的全貌。陈玉林告诉记者:“这是日军侵华时期保亭唯一一处保留比较完整的重要遗址,对保亭来说非常重要,具有文物保护价值。在上个世纪60年代的全国第一次文物普查时,就已经把该文物列入中国文物地图集。”除了这些资料,陈玉林手中还拿了一份《文物保护法》,在上面将有关条文勾画出来。
国土局副局长 商务局牵头拆房,要求我们配合
2月27日,保亭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副局长李汉强和该局监察大队大队长王维文参与了“日伪军维持会”旧址的拆除。
拆除工作完成后,保亭县国土环境资源局才向县政府递交了一份报告。报告中关于拆除“日伪军维持会”旧址的理由是:2009年11月6日,保亭县政府依法挂牌出让县农机厂40.4亩国有土地使用权,海南地×投资有限公司经竞拍依法取得该土地的使用权。为了促进发展,早日创造经济效益,国土环境资源局于2010年1月8日印发公告,要求仍居住在县农机厂内的住户于2010年1月9日至24日自动搬迁。2月27日,保亭县商务局和国土环境资源局协商后,商务局局长罗凯熙派该局办公室主任林日山出面,并通知国土环境资源局副局长李汉强和监察大队大队长王维文到现场协助拆迁。报告最后写道,当天的工作主要是催促农机厂厂区内电线和电话线的切除,然后由海南地×投资有限公司自行拆除……
前日下午,记者就此采访了李汉强。刚开始,李汉强表示并不知道那幢楼房是不可移动文物。当记者给李汉强出示了“日伪军维持会”旧址的有关资料,他才向记者介绍了相关情况。
李汉强表示,这块地已经拍卖了,海南地×投资有限公司已经合法取得土地的使用权。拆除那片土地上的建筑是县商务局牵头的,国土环境资源局派人去只是配合行动。李汉强说:“2月26日下午,商务局罗局长打电话说要拆除那幢楼房,要求我们局配合。我分管监察大队,所以第二天我就和监察大队大队长王维文一起去了。”李汉强拿出了一张拆迁区域的图纸,图纸上显示需要拆迁的区域包括“日伪军维持会”旧址以及农机厂多处建筑。2月27日的拆除行动只拆除了“日伪军维持会”旧址一处。
李汉强说,那次拆除行动由商务局牵头,国土环境资源局的人只是把厂房的电线给剪了。当天恰好国土环境资源局大门口着火,他在上午11点之前就回去处理单位的事情了,之后的拆除情况他并不清楚,具体的情况商务局更清楚一些。
商务局长 国土局说要拆房,我们只是配合行动
前日下午5点多,记者采访了保亭县商务局局长罗凯熙。罗凯熙对于李汉强关于“商务局是那次拆除行动的牵头单位”的说法表示反对。罗凯熙说:“没有文件说是商务局牵头的,我本来想等过完了元宵节再拆房。国土局才是牵头单位,商务局只是配合行动。”
罗凯熙还说:“2月26日不是我给李汉强副局长打电话,而是李汉强副局长给我打电话。他说要拆房,请我们过去配合。商务局当天是派人去了拆除现场,但是我们去那里主要是防止企业职工有意见和闹事。原保亭县农机厂改制后,企业职工安置工作归商务局管。”
对于拆除“日伪军维持会”旧址一事,罗凯熙坦言:“拆迁工作应该由企业先报给建设局,由建设局颁发拆迁令,然后由城管局派人拆迁。2月27日拆迁时,并没有取得拆迁令,由于当时厂区内很多房间的电线都没有拆除完,所以其他建筑暂时没法拆。只有那幢楼里没有电线,所以就把它拆了。”
县委县政府 准备派人对此展开调查,追究责任
保亭县政府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保亭县委、县政府对此事非常重视,准备派人展开调查。该负责人说:“保亭‘日伪军维持会’旧址被拆毁,违反了《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调查结果出来后,将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希望这件事能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吸取教训,加强对文物的保护和管理。”
■法律链接
不得拆除损毁文物
《文物保护法》规定,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视文物保护。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由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予以登记并公布。建设工程选址,应当尽可能避开不可移动文物。使用不可移动文物,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负责保护建筑物及其附属文物的安全,不得损毁、改建、添建或者拆除不可移动文物。违反《文物保护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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