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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捡拾的文物 中国文物网讯 近日,陕西省发生了两件将文物上交的好人好事,上交12件青铜器的农民魏炳祥得到1万元奖励,水泥厂员工李磊上交战国古剑后,得到奖励500元。一堆一万,一件五百,是多是少,有褒有贬。“捡拾文物交公”应不应该提倡物质奖励?应奖励多少?奖励几百块、几千块是不是太少?一时间,文物交公奖励应多少引起了广泛热议,目前这一争议仍在持续。 文物交公事件真不少 无独有偶,近期连续...
2011年洛南县农民雷军政挖地时捡到石斧一把,一直不舍得卖。近日县博物馆给他做了工作,说这是新石器时代文物,收缴石斧后奖励他100元。近日上交12件青铜器的魏炳祥得到1万奖励,上交古剑的李磊得到500元奖励。(11月12日华商网) 近段时间关于捡到文物上交的新闻较多,其共同点都是奖励金额让人觉得有点啼笑皆非。缺乏标准的奖励行为常常让拿奖金的人反而有“受委屈”的感觉,并不是说一定要用钱来表彰...
近日,陕西省丹凤县人李磊把捡到的古剑用报纸包起来送到了该县文化执法大队。事后,李磊的好多同事都认为他笨,捡到宝贝还上交了。尽管当时有人愿出十多万元来买这把古剑,但李磊说,他经常看一些法制类节目,知道文物是国家的,所以他就毫不犹豫地上交了。为此,丹凤县文广局为李磊颁发了荣誉证书,奖励了500元。(11月3日《华商报》) 3000年前的战国楚剑非常珍贵,能将捡到的宝贝上交是遵法守法之行为,对这一行为...
2011年洛南县农民雷军政挖地时捡到石斧一把,一直不舍得卖。近日县博物馆给他做了工作,说这是新石器时代文物,收缴石斧后奖励他100元。上交12件青铜器的魏炳祥得到1万奖励,上交古剑的李磊得到500元奖励。上交文物能否出个明确的标准呢?(11月12日《华商报》) 近期,一些挖到或捡到文物的人相继将文物送到文保部门,而相关部门给予这些送文物的人很少一点奖励,从100元到3000元不等,不菲的文...
李大爷挖出的“石人” 20日,南召县文物管理所工作人员到该县崔庄乡长龙岗村后庄组,把捐献证书和2000元奖金交到77岁的农民李应和手中,以褒奖他把一尊明代大理石“石人”雕像交给国家的行为。 据李应和老人介绍,今年6月13日,他在当地一个叫作“龙头”的小山坡刨荒地时,刨着刨着,感觉刨到一块大石头,于是他就拿来一把铁锨把“石头”周围的虚土慢慢铲走,随着“石头”周围的土一点一点减少,露出了一...
10月26日凌晨,丹凤龙桥水泥有限公司员工李磊在作业时,在黏土堆里发现一把古剑,随后他将这件宝贝交给了丹凤县文物部门。2日,该县文物部门证实,李磊上交的青铜剑为战国时期楚国青铜剑。为此,他们为李磊颁发了荣誉证书,奖励了500元。(11月3日《华商报》) 别说是一把青铜古剑,就是一件更加不起眼的东西,只要被冠之以“出土文物”“战国时期”等等字眼,在市场上的价格必然不菲。而这位工人发现这把战国青铜剑...
陕西丹凤县工人小李近日在工地发现一把古剑,交给县文物部门后一鉴定,是战国时期的青铜剑。随后,小李获颁荣誉证书和奖金500元。这本是一件好事,却因500元奖金太寒酸引起舆论质疑。 其实,《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很清楚,发现或捡到文物主动上交给国家是公民的责任和义务,私自藏匿、贩卖违法。然而,“给予适当的精神鼓励或者物质奖励”的规定,往往在执行环节被狠打折扣。一边是有人要出价10万元购买的战国古剑,一...
10月26日凌晨,陕西丹凤县龙桥水泥有限公司员工李磊在作业时,在黏土堆里发现一把古剑,随后他将这件宝贝交给了丹凤县文物部门。11月2日,该县文物部门证实,李磊上交的青铜剑为战国时期楚国青铜剑。相关部门为李磊颁发了荣誉证书,奖励了500元。(11月3日《华商报》) 当国家将500元郑重其事的交到李磊的手中的时候,不知道会不会有点儿不好意思。看到这则新闻时,不由得想到《鉴宝》这个节目。当然,若是李磊...
陕西省丹凤县一工人在作业时发现约3000年前战国青铜古剑,随后主动上缴该县文物部门,被奖励500元。根据相关法规,发现文物隐匿不报,不上缴国家的,由公安部门给予警告或者罚款,并追缴其非法所得的文物。上缴文物仅奖励500元是否合理? 【甲方】 上缴文物奖励500元,从法规和程序上来说并无问题。但和乌木之争不同的是,文物并非界定不明的埋藏物,发现文物予以上缴乃是法定义务,至于是否奖励奖励多...
近期,宝鸡、商洛两地有群众发现文物后上交当地文物部门。随后,两地文物部门也对上交文物者进行了奖励,只不过一个奖励500元,一个奖励10000元。同样都是上交文物,为什么奖励差别如此之大?这也引来很多人的关注热议。 家住宝鸡市千河镇魏家崖村的村民魏先生前两天在自家后院取土耕作时发现了几片青铜残片并上交。这一举动,让魏先生获得了保护文物特别奖和一万元的现金奖励。 宝鸡市文物旅游局局长 任周...
李磊发现的是战国时期楚国青铜剑。 如果你无意中挖到了文物会上交吗?上交后国家是否应该给予奖励呢?奖励多少合适呢?近日,这个问题“考验”了陕西省丹凤县的水泥工人李磊。 10月26日凌晨,丹凤县龙桥水泥有限公司员工李磊在作业时发现约3000年前战国青铜古剑,11月2日,该县文物部门对主动上交的李磊颁发了荣誉证书和500元奖励。“我平时会看些法制节目,电视上说挖到文物是国家的,所以我就上交了。”李磊...
近日,陕西省发生了两件将文物上交的好人好事,上交12件青铜器的农民魏炳祥得到1万元奖励,水泥厂员工李磊上交战国古剑后,得到奖励500元。“捡拾文物交公”应不应该提倡物质奖励?应奖励多少?奖励几百块、几千块是不是太少?一时间,文物交公奖励应多少引起了广泛热议。
11月11日专电陕西省城固县一农民近日在基建土堆中发现一件毁坏的青铜器,上交文物部门后,经专家初步鉴定竟然是商代晚期的青铜樽,距今已有3000多年。 据了解,城固县五郎庙镇农民武靖远10月底回家经过一处基建土堆时,发现半掩着一个铜制品,然后把这件铜器挖出来拉回家。此前,五郎庙镇曾多次出土过青铜器等文物,武靖远对铜器认真观察,发现有3个兽头和1只鸟,便找到镇文化站负责人报告发现了文物。 ...
2011年洛南县农民雷军政挖地时捡到石斧一把,一直不舍得卖。近日县博物馆给他做了工作,说这是新石器时代文物,收缴石斧后奖励他100元。上交12件青铜器的魏炳祥得到1万奖励,上交古剑的李磊得到500元奖励。上交文物能否出个明确的标准呢?(11月12日《华商报》) 近期,一些挖到或捡到文物的人相继将文物送到文保部门,而相关部门给予这些送文物的人很少一点奖励,从100元到3000元不等,不菲的文物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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