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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发布图文称:“辽宁省绥中县永安堡乡小河口村小河口长城被人用砂浆抹平了,原本残缺的垛口墙等都被抹平了,野性十足的长城成了被硬化的‘路面’。”该网友发布的图片显示,有一段长城的城墙顶面经过修缮后,被一层灰色物质覆盖,原有的方砖和条石没有显露。[详细]
这段1200米长城的修缮方案正是由国家文物局组织的专家评审通过的,最终获得国家1000多万元的补贴资金。据多方证实,这段长城在修缮时涉嫌违规使用水泥,并且在修缮不到两年时间里,已出现路面下陷、墙体凸起等现象。针对上述问题记者向辽宁省文物局局长丁辉求证,其回复称并不知情。[详细]
对于绥中县小河口“最美野长城”的情况,董耀会认为此段长城修缮工程做法简单粗暴,“这样修复长城,损害了人民感受长城的文化和历史,割断了人民与文化遗产对话的渠道,这种行为很荒唐”。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在于,目前国内缺失对长城进行保护性修缮的相关规定。在缺乏相关法规的情况下,相关部门进行长城的修缮就无标准可依据,建议国家尽快制定修缮长城的法规。[详细]
小河口长城修缮成现在这个效果,是否与使用材料有关?从修缮的材料看,白灰是没问题的,修长城不能用水泥,只是白灰不应该这么抹。小河口长城修缮成这样,会让现代人无法感受到历史,就像把现代人与历史对话的通道切断了一样。虽然我个人觉得修得有问题,但长城到底该如何修?修到什么程度才合适?至今都没有统一的修缮标准。[详细]
这几年,长城遭到破坏的新闻常见诸报端,不管是千百年来的自然损毁,还是人为破坏,每一段长城的消失,都是对“万里”的消解,当万里长城变成千里、百里,我们的文保部门会觉得愧对历史吗?[详细]
诸如此类的破坏性修复文物并不少见,其根源就在于违法违规成本太低,事后很少有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存在立案不送、以罚代刑、重罪轻判等现象,对相关责任方的惩罚往往不痛不痒。[详细]
与自然破坏相比,长城的人为破坏更让人心痛。自然破坏是一个累积的过程,在这个时间过程内,我们可以通过人为干预进行修补和抢救,可以把破坏控制在最小程度,而人为破坏则不同,往往是毁灭性的。[详细]
辽宁绥中小河口长城在修复过程中闯了文物古迹保护的红灯,希望当地政府部门要好好地思考一下在这项工作中到底犯是什么错误呢?尤其是花了很多钱,而如今让保护工作没做好,反而伤害了古长城的风貌。[详细]
中国长城学会发布调查显示,目前长城的保护面临四种威胁:个别地方政府追求眼前利益随意开挖长城;当地居民在长城上取砖取土、种植作物;偏远地区基础保护工作进展缓慢;长城保护理论基础薄弱。多位长城专家直言,一些地方借维修之名搞“重建”,甚至“臆造”长城。部分长城沿线居民把长城有口的地方变成“收费口”,有的把长城石墙当石料出售,以致土筑长城的遗址难找。[详细]
由于没有长城修复技术的专项研究和统一的修缮技术标准,长城“修复性破坏”日益严重。多位专家建议应从国家层面制定有关长城的技术管理法规。开展保护、修缮、复建时,应从规划、论证、立项、设计等方面都有科学、规范的程序,防止保护性破坏。不少专家还认为,做好长城的管理工作需要理顺管理体制,明确保护、开发方针。首先要确立文物主管部门的主管地位,使其在长城保护工作中有地位、有手段。[详细]
由于长城多分布于地质较差、边远贫困地方,修建时间跨度大,现址空间跨度大,使得长城维护并非易事。加之很多地方基层文保力量薄弱,地方政府和公众对长城保护的意识不足,使得长城被破坏事件屡屡见诸报端。9年前的9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长城保护条例》,但将科学保护和合理维护真正落到实处,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详细]
今天中国的长城,就是明代长城整体的情况,还有8%的墙体是保存比较好的;有20%还有墙体,但已经非常残破了;有30%的长城已经彻底没有了。除了历年的战事以及自然风化,人为破坏也是长城保护的困难因素之一。目前我国对外开放的长城景区都是经过抢险加固及修缮管理的,未经修缮的野长城是明令禁止攀爬的。然而爬野长城的事件却屡有发生。[详细]
国家文物局副局长顾玉才告诉记者,接下来保护长城,将主要动员社会力量的加入。他表示,针对长城的保护,最近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和腾讯就在搞长城的公益募捐活动,这是一个社会和企业参与长城保护的一个例子;我们有3000多长城保护员,遗产日活动和遗产日活动之后,我们国家文物局给这3000度长城保护员发证,把他们组织起来;[详细]
2016年9月20日是《长城保护条例》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10周年的纪念日。9月20日,国家文物局在北京召开“长城执法专项督察”督察组行前集训会,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宋新潮在会上对“长城执法专项督察”实地督察阶段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国家文物局督察司、文物保护与考古司、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相关负责人就督察方案、评分细则、工作依据等进行了讲解与导读。会后,国家文物局组建的5支督察组分赴长城沿线省份,启动实地督察工作。[详细]
今年是《长城保护条例》颁布10周年,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司副司长陆琼介绍说,通过过去10年的工作,我们已经摸清了长城家底,初步建立起保护框架,实施了一大批长城保护项目,向社会宣传了长城知识和保护理念,长城保护管理水平有了显著提升。然而,长城保护还存在包括自然损毁的加剧、人为破坏行为依然存在、管理保护力度不足等。在“十三五”期间,针对长城保护,国家文物局将指导各省区市逐级签订长城保护协议。[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