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以上二维码,关注文物网,获取最新文博收藏艺术资讯。
记住密码
“2011年初被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有此荣誉的酒店,鼓浪屿仅此一家。”近日,《工人日报》记者在厦门“宫保第酒店”的官方网站看到如此简介。文保单位变成酒店后,公众不便进入参观,因而引发争议。 在网上检索“宫保第酒店”时,记者看到了一家位于思明区鼓新路67——69号的“宫保第酒店”和一家位于鼓浪屿区鼓浪屿鹿礁路5号的“宫保第酒店(鹿礁路5号店)”。记者致电该酒店,工作人员告...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