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以上二维码,关注文物网,获取最新文博收藏艺术资讯。
记住密码
伙同他人团伙流窜作案,流窜两县五地盗窃村民祖宅及文物,终被抓获归案。日前,江西省南城县人民法院审结这起流窜盗窃案,被告人邓波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30000元。 2011年10月至2012年3月份,被告人邓波与黄小明、朱胜、李有财、胡敏等人(另案处理)时分时合,事先安排人员踩点、引路,作案当天开汽车,带板车轮子、若干绳子、撬棍、蛇皮袋等作案工具,先后窜至南城县株良镇某村盗得20余...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