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国文化遗产的保护,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2005年12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决定从2006年起,每年六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中国的文化遗产日。今年6月9日是我国第二个文化遗产日,根据吉林省文化厅的统一安排,从4月至6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大规模的 “文化遗产日”宣传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现将活动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宣传活
吉林省文化厅对于本次“文化遗产日”宣传活动十分重视,为了确保宣传活动顺利进行,专门成立了2007年吉林省中国文化遗产日活动领导小组, 吉林省文化厅厅长党组书记周维杰亲自担任组长, 吉林省文化厅副厅长尹俊明、吉林省文化厅纪检组长、监察专员翟利国分别担任副组长,落实责任,分工负责。4月,向各市县(区)和省直文化文物单位下发了“文化遗产日”宣传活动的方案,要求文化文物系统各相关单位要围绕这次文化遗产日的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方案,结合各自特点进行各类宣传活动。使得广大群众的保护文化遗产意识得到提高,同时利用此次机会进一步拓展业务提高服务水平。
二、积极开展工作
1、4月,会同人事厅推荐由人事部和国家文物局表彰的“全国文物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文物系统先进工作者”。会同厅人事处推荐国家文物局表彰的“全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全省有一个单位被评为“全国文物系统先进集体”,一名个人被评为“全国文物系统先进工作者”,一个单位被评为“全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三名个人被评为“全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
2、5月,修订完成了《吉林省文物保护条例》经省人大审议通并过公布实施。
3、5月,认真答复提(议)案,认真答复吉林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关于整修恢复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白山市石人血泪山的建议》(第55号建议)、吉林省政协九届五次会议委员提出的《关于新农村建设中应注意保护身边的古村落的提案》(第28号提案)、吉林省政协九届五次会议委员提出的《关于在伪满皇宫博物院建立“伪满洲国”穹幕电影的提案》(第39号提案)、吉林省政协九届五次会议委员提出的《关于关于我省城市建设中加强文物保护和博物馆建设的提案》(第42号提案)。同时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文物保护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
4、5月,吉林省博物院新馆在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奠基,博物院新馆建设是我省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中具有里程碑意义,将揭开我省文物博物馆事业崭新的一页。
5、5月中下旬,以2007年“5&S226;18”国际博物馆日 “博物馆和共同遗产”为主题的系列活动,举办展览,博物馆向社会免费开放。
6、6月,省政府公布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7、6月,制定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培训工作方案。
8、6月,开展文物行政执法专项督察工作。
在遗产日当天及前后,举行一系列活动,旨在增进全社会对“文化遗产”的认识和了解,提高公众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宣传文化遗产保护成果,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良好氛围。通过群众积极参与文化遗产日活动,使文化遗产的保护环境得到改善,激发公众的参与意识、充分体现“三贴进”的时代要求,为构建和谐社会、和谐吉林、和谐文物工作营造良好的文化氛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