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江苏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批准,省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全省各市人民政府和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印发了《江苏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和《江苏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要求全省各地和各有关单位认真执行。
为了推动江苏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全面开展,省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江苏省文物资源实际状况,组织编制了《江苏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该方案是在广泛吸收省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有关方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形成的。该方案对江苏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目的和意义、工作目标、范围和内容、技术路线、组织、时间安排及实施步骤、数据和资料整理、经费安排、宣传工作、总结等方面作了详细的阐述。除了注重对一些共性问题的把握以外,特别强调重视江苏文物资源的特色,如江苏的工业遗产、民国文物、乡土建筑、大运河沿线文物,以及围绕长江、古黄河、太湖、洪泽湖、秦淮河等水系所形成的文物资源的普查。在注重“文物点”普查的同时,注重特色文物资源的挖掘与彰显。为创造全面开展我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推动我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省普查办还结合我省实际,组织力量编制了《江苏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该方案从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宣传组织、宣传重点、宣传方式等方面,对我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和部署。
《江苏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和《江苏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对开展江苏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这两个方案的印发,必将对江苏省全面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起到强有力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