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宣传。大力宣传《文物保护法》,在全县21处文物保护单位和30处保护点张贴文物保护宣传标语,通过通俗易懂的方式讲解《文物保护法》,提高村民们对文物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广泛发动群众力量监督举报文物违法行为。
二是强化责任。按照“谁所有、谁管理”的原则,再次明确村书记和村主任,是该村文物单位、文保点的第一责任人。下一步,将根据村二委换届情况,重新签订文物保护安全责任书。
三是建立联合检查制度。结合我县特点,推出了由县文广新局领导带队,由县文物办、县文化执法大队、乡镇干部和村二委参加的文物安全生产联合检查制度。该制度规定每季联合检查不得少于1次。
四是建立部门联系制度。如古建筑保护与新农村建设中,密切联系农办、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开展文物保护和修缮工作;文物消防安全工作中,联系消防队共同商讨、解决古建筑消防安全中存在的难题。
五是建立文物保护档案。按“一户一档”的标准,建立起文保单位和文保点的保护档案,记录日常维护、修缮、管理、安全检查、安全整改等情况,为制订文物保护和安全生产目标提供决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