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我省武威市博物馆文物库房、天水市博物馆文物库房、宁县博物馆文物库房、镇原县博物馆文物库房、永靖县博物馆文物库房和灵台县博物馆文物库房等6个项目被纳入国家抢救性文物保护设施建设专项计划,共获得国债补助资金896万元。
为了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维护国家文化安全,推进文物保护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国家决定在“十一五”期间实施抢救性文物保护设施建设专项。专项重点支持国有博物馆文物库房改扩建和馆藏文物保管、重要大型古遗址和元代以前重要建筑的基础设施以及安防设备配置和必要的环境整治等项目建设。几年间我省总共有33个项目纳入了国家规划。通过项目建设,必将较好地改善项目单位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加强和改善馆藏文物保存条件,促进文物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