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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西光非法倒卖文物案
来源:国家文物局    2007-2-14 10:03:06     【字体:
 
    2002年4月12日中午,西安市长乐坊派出所接到报案:在伍道什字东街76号院的二楼有一行迹十分可疑且身份不明的青年男子租下一间私房,时常不分白天或黑夜,携带大小包或制作精美的包装盒出入,请求派出所查个明白。派出所立即对该处房间进行监视,并于14日晚将由河南流窜到西安发“文物财”的犯罪嫌疑人李西光和李雇用修复坏损文物的许连聚堵在了房间,现场人赃俱获。犯罪嫌疑人李西光租的这间房子是用作存放文物的库房。房间内堆放大量精致包装盒,当场缴获的文物有兽面镇墓兽、红陶武士俑、彩绘动物类的马、猪、塔式罐、黄釉狩猎纹陶俑、壶,以及附耳圆铜鼎等计41件。这批文物制作工艺精湛,而且造型生动、逼真,经陕西省文物局有关专家鉴定,这批文物多系汉唐时期,其中属于3级珍贵文物的3件。
    在审查中,犯罪嫌疑人李西光供认41件文物是他在农村“民间”和西安市八仙庵以及中北两个古玩市场用现金收购,之前将数件文物卖给他人。公安机关在对其审查期间,已查实1998年12月16日李犯在临潼区新丰镇非法收购文物时,被当地公安机关查处过。 
编辑:雨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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