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们开始把前人留下的历史遗迹当作文物进行保护至今,他们对文物的认识经历了一个从单纯到丰富的过程。从最初对于少数文物的神秘感到后来“真实性”理论的提出,从对单体文物的认识到文物的历史环境,直至一座历史城市。人们保护的对象也从对文物某一方面特性的保护扩大到整个文物本体及其历史环境,直至整座历史城市,甚至从物到人,从有形遗产到无形遗产,并最终有了“整体性”的保护理论。本文的基本观点,正是基于这样一个从片面到全面的理论发展过程,而顺理成章地提出来的。本文的基本观点是:所有的文物都不是孤立的个体,所有的文物之间都是有联系的,文物在一定的文明体系中因相互之间的联系而构成一个完整的系统,反映这个文明体系的历史发展脉络,这就是文物的系统性;因此,对于文物的保护,不能只着眼于单个、群体、历史地段、历史城市,而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将文物保护纳入社会和谐体系,以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作为文物保护的最高原则,对文物实施系统保护。
一、关于文物的系统性
按照文物的“真实性”理论,文物的本质价值是文物所携带的历史信息。从这个意义来看,文物是唯一真实的历史载体。也就是说,人们只能从文物身上去了解真实的历史,除此之外,另无他途。因此,文物的数量和种类的丰富性也就决定了历史资料的丰富性,任何单个文物都只能反映出历史的一鳞半爪,如果不能因它而丰富人们对历史全貌的认识,那么它的存在就是没有意义的。事实证明,人类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并不具备“窥一斑而知全豹”的认识能力。也就是说,历史是由文物构筑的,众多的文物在历史的内在逻辑的整合下,组成一个有机的、完整的系统,共同构筑一个国家、民族或某一个断面、截面的历史。任何文物都不是孤立存在的,而对于任何单体文物的价值认识也会因为将它融入到了一个更大的系统之内,而日益显示出它的内涵的丰富性。
现在,我们不妨用一些简单的例子来证明文物个体之间的联系和它是如何在历史的内在逻辑下构筑成一个完整的文明系统。
首先来看一看我国由已经公布的1268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所构筑起来的中华文明的枝干。最早的一个,是更新世纪的龙骨坡遗址,接着,是以周口店遗址为代表的100多处古遗址,它们构成了从旧石器时代、新石器时代,到夏、商、周,再到战国时期的一段漫长而又模糊的历史脉络,它们是中华文明这棵历史之树的根部;从秦朝开始,历史的脉络逐渐清晰起来,阿房宫遗址、咸阳城遗址、北戴河秦始皇陵,这段历史仍然是粗枝大叶的,但历史的轮廓是清晰的。从秦往后,我们可以看到历史是如何展开的,历史之树的枝杈是如何纵横交错地生长和伸展的。从阿房宫到故宫,从咸阳城到北京城,从北戴河秦行宫遗址到承德避暑山庄,从秦始皇陵到清西陵,我们看到的是一部皇权政治和王朝更替的历史。以此类推,透过这些历经岁月和天灾人祸而幸存下来的历史遗存,我们可以看到一条条逐渐清晰起来的历史脉络,这里面有政治史、经济史、军事史、革命史、建筑史、艺术史……等等。但这些脉络毕竟是粗线条的,如果我们再将分布在全国各地的省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充实到这一条条脉络中去,将分散在全球各地的不可移动文物(包括器物、艺术作品、书籍资料等)按照时间和空间的内在联系,分门别类地点缀到这棵树的枝叉上去,还原为历史之树的叶,我们将渐渐看到一棵枝繁叶茂的历史之树,一部波澜壮阔的中华文明史。但是,我们看到的仍然是历史的粗线条,历史之树的枝条,实际上历史之树的叶早已凋零,历史的细枝末节早已凋落。在这部历史中,留下了太多的历史之谜,太多的悬案,太多的悬念,太多的空白。这些空白是不能用想象、推理、想当然来弥补的。历史之树的枝叶一旦凋落,就将永远失去。他们已经成为人类永远的遗憾。因为在那一大片一大片的空白地带,我们已经永远无法知晓历史的真相。如果说历史是一面镜子,那么今天人类面对的是一面多么模糊的镜子啊!
如果说这棵由众多历史遗迹构筑起来的大树是一个大的系统,那么树上的枝枝叉叉就是大系统里的一个个子系统、小系统。这个比喻能够很好地显示出文物古迹对于历史的关系,显示出它们在时间上的联系,即纵向的关系和历史的延续性,同时,也说明了文物实际是有生命的,随着历史的发展,历史之树继续向纵深生长,过去的遗迹将一一从历史之树上凋落,其中的一部分将沉淀为历史的根部,一部分将化为历史的土壤。如果我们用这个形象来衡量某一文明体系的生存状态,即可以大致归纳出三个标准:一是丰富性,既众多的遗存数量和种类;二是真实性,既这些遗存应尽可能更多地保存着真实的历史信息;三是系统性。三者同时具备,才能构成一个完整的文明系统。即它的历史之树是枝繁叶茂,生机勃勃的。否则,如果它的文物存量只是一鳞半爪,真伪不辨,杂乱无序,则难以构筑历史原貌,历史之树将呈枯败之象,如此,则不仅是文物保护的失败,历史的延续和文明的生长也有断裂的危险。这绝不是危言耸听,人类社会发展至今,已有太多的文明之花湮没在历史的废墟之中,也有一些曾经灿烂的文明正处在岌岌可危之中,正如那些濒临灭绝的生物物种。试想如果没有十四世纪的“文艺复兴”,可能会有今天的欧洲文明吗?如果没有“文革”之后的“拨乱反正”,中华文明又如何获得重生的机会?
当我们倾向于肯定意大利的文物保护成果的时候,我们不难发现,它所保护下来的文物古迹是如此接近上文所述的“三性”。据不完全统计,意大利境内保存着10万个教堂,4万座古城堡,1500个修道院,2100处文化古迹遗址,4000处园林,3000多个博物馆……这是数量和种类的丰富性,这种丰富性给人的感官既是“处处是文物,步步有遗址”,这样的印象会使人觉得历史离我们如此之近,前人离我们如此之近,它们并非长眠地下,而是与我们生活在一起。许多人总希望与古人对话,而与古人对话最方便的,恐怕就是意大利。而历史也并非“灰飞烟灭”的过眼云烟,它与现实生活是交叉纠缠在一起的。有人说:“中国的文物埋在地下,意大利的文物摆在街上”,借用这句话,我想说:“中国的历史写在纸上,意大利的历史就在街上;中国的先人长埋地下,意大利的前人站在街上。”对于他们的文物古迹的真实性就不必多费口舌了,“真实性”的原则就是他们最早提出,恐怕也是他们做得最好的。要论系统性,还是将我们的目光稍微聚焦一下,看一看他们的首都罗马吧。看看那些古罗马时期遗存下来的街道、广场、神庙、市政厅、教堂、凯旋柱、斗兽场、剧场、浴场、高架饮水桥、排水系统……等等,如果我们还不能勾画出历史发展的全貌,那么历史也就真的如“大浪淘沙”一般,不可再现了。也许我们可以将中国的北京和意大利的罗马作个简单的比较。相比之下,在时间的跨度上,古罗马距今已2000多年,而北京城即使仅仅作为封建皇朝的都城也与我们近在咫尺。而在心理与现实的距离上,古罗马是如此完好地生存了下来,而作为六朝故都的北京城,却已是遥不可及的历史尘埃。这样的对比让我们发现,“翻天覆天”和“焕然一新”这两个成语在中国人的词典里占据着多么重要的地位。
文物的系统性是基于文物个体之间固有的,建立在历史逻辑之上的内在联系,是基于文物的个体与整个文明体系之间的联系,而系统性的显示,则有待人的研究与梳理,既通过对文物的研究,揭示出这种联系,同时也揭示出历史发展的逻辑。这也是文物保护的意义所在。
二、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文物保护
如果说文物的本质属性是其所包含的历史信息的“真实性”,那么文物保护的主要任务也就是最大限度地保护文物所包含的真实的历史信息,为此,必须最大限度地使文物保持历史原状,那么,文物保护的最理想状态就是保持文物的完整性。如前所述,现在我们对于文物完整性的理解已经从单个文物、文物的历史环境、历史街区到整个历史城镇、村寨扩展到整个由历史遗存构筑起来的文明体系的完整性,即整个文物系统的完整性。为此,在文物保护的方法问题上必要向前迈出一步,即从文物保护的技术层面上升到方法论层面,而科学发展观无疑为文物保护提供了最全面、最先进的方法论。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文物保护,可以推导出以下三个全新的文物保护观点,在此一并罗列,冀可起抛砖引玉之效。
1、全面保护
全面保护是要保护文物系统的完整性,必须从系统的层面,对某一文明体系下的所有历史遗存作通盘的考虑,要有全局性的战略。为此,必须首先考虑到对整个文物系统有重大影响的历史发展阶段问题,采取相应的战略对策。
在一些历史发展的特殊时期,文物系统的生存面临致命的威胁,这段时期,是文物的生命周期中最脆弱的时期,这个时期文物保护的主要任务是帮助文物度过难关,这个时候文物保护如果缺位,那么整个文明体系就有断裂甚至毁灭的危险。我们可以把这样的时期称为文物系统的危险期。
正因为有危险期的存在,就要求文物保护在方法上应该有战略的周期性。即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我们的保护工作会处在不同的保护阶段,有不同的工作内容和工作重点。我们正是要根据这样的历史周期来设计保护工作的时间跨度。否则,如果不管历史风云变幻,我只埋头做我们的工作,则必会延误时机,回过头来,发现自己所做的只是螳臂挡车,历史的车轮早已滚滚向前,一切都已淹没在历史的洪流之中了。
现在,我国的社会正处在急剧变革时期,传统文化的传承面临着空前的危机,同样,传统文化的遗存也正处在最脆弱、最危险的时期。这时的文物保护,如果没有提升到战略高度,作全局性的规划,采取非常规性的对策,而仍然按照常规做法,按部就班地低效率运转,恐怕我们的脚步会被推土机远远地抛在后面,我们的声音也会被机器的轰隆声所淹没,恐怕会留下永远的遗憾。也许我们不应该贬低文物工作者所做出的业绩,但他们所保住的,比起在他们的能力之外所消失的,比例如何?他们所做的和他们的力量,比起机器和那些驾驭机器的“当代英雄”,比起如潮水一样奔涌而来的商品和外来文化消费品来,显得多么单薄和无助。如果认为这是历史的必然,那么就可以干脆取消文物保护这项工作。正因为没有取消,就说明这项工作是必要的,既然是必要的,就应该做得更好。杭州市下令保护所有50年以上的建筑,虽然已是亡羊补牢的做法,亡羊补牢犹未晚也,这就是特殊时期的非常规做法。在这项政策里,我们看到一座岌岌可危的历史名城在跟推土机抢时间的紧迫感。但就是这样亡羊补牢的做法,在全国各大城市中竟无一仿效。不是财力不够,也不是为了经济发展就非得牺牲文物不可,而是我们对文物保护的意义的认识远远不够。虽然在我国的基本国策中有“可持续发展”一条,但我们并没有明确文物保护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前提条件,我们并没有把文物保护提升到基本国策的战略高度。杭州市近年用于文物保护的经费不过1个多亿,这个数字与其他城市相比已近乎天文数字,但与其他市政工程相比,这点数额岂非微乎其微?另外,从近年我国考古工作的主要内容都是跟着推土机疲于奔命,从推土机下抢救地下文物来看,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在特殊的历史时期文物保护工作的特殊性。
几十年来,我国的文物保护工作都从欧洲学习了许多先进的理念和做法。但我们似乎没有特别留意到我国的文物保护与欧洲已处于不同的历史阶段。也有人看到我国的文物工作与欧洲比较有其特殊性,也许他们更多的是看到木构建筑与砖石结构的不同。其实作为古建筑,两者之间没有什么根本的区别。而中西文物保护最大的不同,是历史阶段的不同。单从时间跨度来看,我国的文物保护起码落后欧洲300年时间。因此,我们学习欧洲经验的精髓,在于从欧洲文物保护的发展历程中把握文物保护的规律性,避免重复前人犯过的错误。如果我们忽略了中国文物保护所处历史阶段的不同,而只是专注于技术层面,或照搬照抄,或在一些细节的区别上纠缠不休,则只能得其皮毛,弃其精髓,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2、协调保护
文物保护要纳入和谐社会体系,就是要与整个社会的全面发展相协调,与社会的各项事业相协调,也要协调好文物保护的内部体系。
我国现行的文物保护体制实际已使文物保护处于边缘化位置,更无法对绝对规模仍相当庞大的历史遗存实施系统保护。先说文物的分级制度。对文物的分级是必要的,我国现行的国家、省、县三级分级制度基本符合文物系统性和系统保护的要求,但具体的分级标准应该更加客观化和规范化,尽量避免主观性和随意性。按照文物系统性的特点,国家级文物应是构筑中国历史和中华文明大体系、大框架的各个历史时期和历史的各个方面的代表性遗存,在历史之树上它们是主干和主要的枝叉;省级文物应是构筑中国历史和中华文明子系统(包括地域历史和地域文明系统)的代表性遗存,在历史之树上它们是枝叉上的枝叉;县级文物应该包括所有国家级和省级之外的遗存,在历史之树上它们是细枝末节。
文物的分级是文物系统内在结构的呈现,也是对文物实施系统保护的需要。但我国现行的属地保护体制是对文物只进行价值的分级,并不实行分级保护,所有的文物,不管是哪一级的,都由所在地的市、区、县政府实施保护,就这种体制本身而言已是弊端百出,与文物系统保护的要求更是相距甚远。现仅举一例:长城是我国最早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文化遗产,他对于中华文明的文物价值勿需多言。作为这样一个世界级的文物整体,极需一个统一的保护管理机构进行统一的保护管理。但是,在我国现行的属地保护体制下,长城的保护管理主体竟有几十个之多,众多的管理主体各自为政,各行其是,将长城分解成一段段、一块块。近年来,我国各地又兴起了新一轮的“关心长城、修复长城”的热潮。实际上很多地方开展的是以利用长城吸引更多海内外游客为目的的“造(长)城运动”。 在“造(长)城运动”中,许多不同朝代的原始长城未经科学论证,被修造成“清一色”的仿明清长城;索道、卡丁车等不合适宜的现代旅游、娱乐设施不仅破坏了长城的原始风貌,甚至使一些长城墙体面临坍塌的危险。不客气的说,长城几乎已被分段出售。在此有必要强调一点,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来看,我国的文物体制实际只是三级行政管理体制,从严格意义上还不能称为属地保护体制,勿宁说是使用人保护体制。且看法律条文:“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使用人负责修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所有人负责修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有损毁危险,所有人不具备修缮能力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帮助;所有人具备修缮能力而拒不依法履行修缮义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给予抢救修缮,所需费用由所有人负担。”众所周知,文物的修缮和保养是文物保护工作中最基础、最经常性的工作,把这部分责任落到使用人和所有人身上,从目前来看,政府在文物方面的主要责任就是管理了。在此我们发现,我们仍然没有明确文物的本质价值在于它的历史价值,在这里,文物的使用价值是微不足道的,而我们的法律却还在使用权和所有权上纠缠,在修缮费用上纠缠,好象我们的政府还无力承担这部分费用,好象这只是一部民法而非文物法。我们仍然没有明确文物的历史价值是超越使用价值的,是属于全民族甚至全人类的共同财富。但我们的法律却要求文物的所有人一再作出牺牲,来保全全民的共同财产,却允许本应负有全责的政府一再缺位。
按照文物全面保护的要求,既然文物的三级分级制符合文物系统结构的内在规律,就应实行与之相应的三级保护制,即国家级文物由国家保护,省级文物由省级政府保护,县级文物由市、区、县政府保护。以三级保护制为基本框架,建立我国的文物保护体系,既符合文物系统保护的要求,又能最大限度地优化我国现有的文物保护财力、人力、智力资源。
3、文物保护的可持续性
文物保护的可持续性实际就是维持历史的延续性,它很大程度上决定于人们对历史的态度。不同的历史观决定了人们对于历史遗产的不同态度,文物保护理论的不断进步,实际反映了人们对于历史的认识日益深入,并且在不断的纠正一些错误的历史观。文物保护的最大危险来自人们在错误的历史观指导下对于历史遗产的大规模破坏,其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是产生历史断层,阻断历史的延续性。因此,对文物实施系统保护,最关键的因素还是要研究不同的历史观对文物保护的影响,也许这才是文物保护中最根本的问题。本文在此只是仅仅列出几种显而易见的现象,来昭示这种影响。
(1)历史工具论
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人们把历史当作现实生活的工具,人们往往根据自己的好恶、需要、观念有选择的昭示一部分历史,隐瞒甚至抹杀、篡改一部分历史。长期以来,这种对于历史的实用态度使我们失去对于历史的客观性的认识,对于历史的真实性的追求。我们总是急于忘记那些我们不喜欢的、厌恶的,我们暂不需要记住的,我们认为错误的,不可理解的,不符合我们思想观念的历史。我们总是急功近利地把历史当作现实的工具。唐太宗把历史当作镜子,这已是少数非常清醒的中国人的历史观,但它仍然是现实的工具。如果历史仅仅只是工具,那我们就无法理解历史的伟大意义,那么,对历史的任意取舍就是顺理成章的。就算历史是镜子,你可以要,也可以不要。就像唐太宗对魏徵的态度,高兴时奉若至宝,不高兴就可以杀他。
从孔子修《春秋》以后的历朝历代,我们对历史的记忆都是采取这种态度。这种态度也直接影响到国人的思维习惯,我们总是好了伤疤忘了痛,甚至伤疤未好就忘了痛。不说远的,单说近的。在全国人民大步奔小康的今天,恐怕已没有几个人真正关心革命战争时期的艰难了;在日本人拼命抹杀、美化侵略历史的时候,还有几个中国人真正关心抗战时期的惨痛?“文化大革命”结束已二十多年,文革的痕迹当然已荡然无存了。日本人把“侵略”说成“进入”,台独分子要强制遗忘自己是中国人,这些都是抹杀、篡改历史的极端事例。这样的遗忘在短期内好像很符合现实的需要,但从整个民族的历史进程来看,它必将阻断历史的延续性,影响甚至断送民族的发展前途。
这种历史观表现在对待历史遗产的态度上,就是注重经过人为粉饰加工的文字历史,而不注重能够保存真实历史信息的实物遗存,甚至有意毁损那些他们不喜欢、不需要甚至认为是有害的历史遗迹。文革时期的“破四旧”就是一个极端的事例。
(2)全盘否定论
对前人的否定是人类思维的必然倾向,也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动力,可以说没有否定就没有发展。所以,否定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全盘否定。历史的发展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任何发展都是在继承的基础上的发展,没有继承的发展必然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必然是空中楼阁或海市蜃楼,必然是乌托邦式的空想。任何打着新社会、新事物的旗号,打着发展和革命的旗号而对传统文化采取全盘否定的态度,其结果都是一场灾难。
如果仍然把历史比做一棵树,那么这棵树的生长永远是在这棵树上生长。全盘否定就是将这棵树砍断,重新栽一棵。人类的历史上并不缺少这样的例子,但这新栽的一棵并不是原来的树,原来的历史已被判处死刑。老树是否该死,新树是否优于老树,这有待历史的检验,但老树的死亡肯定是一场历史的浩劫。
但是,对前人的全盘否定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偏激倾向,也是愚味无知和傲慢自大的性格相结合而产生的必然结果。当他们对父辈和前人的轻视和不满到了忍无可忍的程度,必然会产生全盘否定的叛逆倾向。这种倾向一旦成为社会的潮流,则意味着全盘否定和彻底清算会成为一个时代的主题。也许我们只需大略地回顾一下历史,就可以在历史的长河中留下这样的一些印象。当欧洲的基督教统治者对古罗马的世俗文明采取全盘否定的时候,随之而来是长达千年的黑暗时代,这段时期,欧洲人的心里只有上帝,但上帝并没有给他们带来一切。而十四、十五世纪的文艺复兴,我们可以把它看作是对那个千年错误的修正,它的结果是欧洲文明在经历了长达千年的停滞不前后,终于重新续接到古希腊、古罗马文明这棵千年老树的根基上,使它青春焕发,重获生机,并最终蓬勃生长,成为今天的参天大树。值得幸运的是,基督教在全盘否定的时候,并没有采取斩草除根的做法,毁灭前人留下的所有痕迹,致使欧洲文明在沉寂了千年之后,仍然一息尚存,使后人找到了续接的方向。
这也正如中华文明,在几千年中虽然历经无数浩劫,但终能找到续接的源头,薪火相传,才能至今生生不息。也许我们可以从这个漫长的过程中找到几次大的危机。当秦始皇以“霸道”横扫六合,当汉末北方文明天塌地裂,当“五胡乱华”时中华文明惨遭蹂躏,当北方游牧民族的铁蹄一次次踏过中华大地,当西方文明象潮水一样淹过昏昏欲睡的文明古国,如果不是中华文明一息尚存,中国的历史恐怕早被改写的一塌糊涂了。但是,从十九世纪到二十世纪,中华文明面临了真正的危机,不是西方列强的强势欺凌,而是我们对中华文明的全面怀疑。中国的年轻一代从对政府的不满发展到对老一辈同胞的不满,并进而发展到对中华文明根基的怀疑,自此之后,对中国传统文化全盘否定的思潮愈强愈烈。这个时候,中国年轻人的思想是激烈而又迷惘的。这种倾向几乎可以给每一个同时代的中国人灵魂深处打上一个痛苦的印记。而这个痛苦的根源,恰恰是文明的断裂。
我们的现在可以直接来看一看这种思潮发展到最极端的阶段,就是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它可能是人类历史上最彻底,最疯狂的一次“革命”,也是第一次赤裸裸地提出了“否定一切”“打倒一切”的口号。犹其可怕的是这次的否定不仅仅只是思想观念上的否定,其“打倒”的对象直指“旧时代”留下来的一切遗物,所谓的“破四旧”运动可能是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文物破坏运动。事过二十多年,也许一切的“伤痕”都可以平复,思想可以“拨乱反正”,政治可以平反,经济可以恢复,甚至心灵的创伤也可以愈合,但“文化大革命”留下来最深远的影响,可能是对文物的大破坏,这才是永远无法弥补的巨大创伤,在这个意义上,它才堪称“史无前例的大浩劫”。
遗憾的是时至今日,人们虽然能够屡屡见证前人犯过的错误,但自身却并不能总是作出正确的选择,包括对历史的认识和未来前进方向的把握。人们总是在遗忘和否定中迷失方向,又在回忆和思考中摸索前进。如果我们对前人多一分尊重,对历史多一分慎重,对前路的选择多一分稳重,那我们就不会对历史妄加删改,我们就会象珍爱自己的日记本那样珍爱前人留下的遗物,如此,或可做到文物的可持续性保护。
参考资料:
1、 吕舟《对文物真实性的认识和思考》
2、 王仕俊《意大利文物考察漫记》
3、 彼得·施特莱德《柏林的文物建筑保护》
4、 牛文元《科学发展观衡量有“三度”》
5、 王梦奎《论科学发展观的政策取向》
6、 周瑞金《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
7、 林跃勤《体制创新:实现科学发展观的根本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