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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原副所长、研究员 邱立诚访谈
中国文物网讯(编辑 郭智东 张艳)中国文物网:从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成果上看,全国各地的不可移动文物数量在不断增多。那么广东关于名人故居保护工作有什么新发现或新进展呢?
邱立诚:三普前广东所掌握的不可移动文物数量不是太多,一共是10046处。现在我们三普后登记的数字已经是37156,增加了2.7倍。这个数据相比以前增加的还是比较多的。总体上增加不可移动文物六大类,其实主要是五大类,因为这六类中有一个类别是“其他”,“其他”这一类所占数量是很少的。
我们增加的项主要是在古建筑和近现代建筑。古建筑我们三普登记数量是两万多,近现代建筑是一万多,光这两类就已经是三万了,而其他的7000多处就是古遗址、古墓葬和石刻这几类。
中国文物网:那在近现代建筑这方面,名人故居大概占多少?
邱立诚:名人故居的数字统计是有400多处,不算太多,这个小类三普前的没有分出来。近现代建筑刚才说有一万多处,其中名人故居大概占400多。
中国文物网:在对这些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方面,文物部门有哪些具体措施?
邱立诚:我们要求各个地方政府在登记的这些数量里面,来锁定公布。因为并不是说所有的登记点都可以公布,还有各种各样特殊的情况,登记的时候主要是以我们普查队还有普查办的专家认定的,但是并没有通过更多的程序去认定登记,首先是看到觉得符合登记标准的就先登记了。已登记的这37000处,我们要求各个地方要公布。现在已有少量已经公布了,而大多数还需完成相关文件后交由政府公布。
在公布中他们再核定一下,通过核定发现已经被破坏的,甚至被拆掉的,就不能算在公布之内。虽然我们一再强调边普查边保护,但是这些文物不可能一被发现就能得到相应的保护。实际上有很多地方是没有做到的,而有一些地方是做到了。这种情况的出现有几个原因,比如资金不足,比如各个方面的利益冲突等。目前我们所掌握的就是报上来给我们省里的,因为我是在省普查办工作,刚好是管这些事情,所以手里有这次三普工作的统计资料。据目前报上来初步统计的名单,大概有两万六千处是准备公布的。当然根据实际情况,不排除这个数据还有调整的可能性。也就是说这里还有一万一千处还没有准备公布的。
现在我们为了做好保护工作,在一月份的时候就已经发出一个通知,以三普办公室的名义发给全省各个地方,我们也采取了一些措施看下面怎么做。措施里面包括这几点:
第一点,就是要求首先在已经登记的数据里面选定和公布不可移动文物的名录,公布以后把这个公布文件汇总,编制成《广东省不可移动文物名录》。这项工作要求各地方单位在3月份以前完成。不管你是多少,两万六还是多少,先把这个文件做出,让这个名录有一个法律依据,然后以政府名义来公布,将它列进政府保护的系列里面去。
第二点,已经公布的这部分由文物行政部门建立保护标准,尽可能去签订保护协议,建立文物的保护网络和巡查制度。文物保护是一定要巡查的,发现有损坏的情况要及时的作出处理意见。这项工作主要是由文物行政部门去做。
第三点,对于已经进入登记记录但没有公布的这部分——就是那一万一——再加上没有登记的但是属于调查线索的,我们要求当地文物行政部门做进一步的考察,确定有文物价值的补充公布为不可移动的文物。这就是说,不是那两万六公布完了就不管了,文物部门要进一步的考察,认为有文物价值的也可以再进一步的公布。有一些是有历史价值的,可以根据国务院的一个《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公布为历史建筑。因为建设部门有一个是历史建筑的名称,建设部也征求文物部门的意见,这里就有一个行业的规定:我们这一边是文物的建筑,他那一边有一个历史的建筑,可以分两个方面公布。所以一部分确有文物价值的,我们通过文物部门补充公布,还有一些是不列入我们文物建筑的但有一定历史价值的,就归为历史建筑。
另外,不可移动文物与历史建筑相对集中的地方可以申报为历史文物名镇、名村、街道。这是第三点。
第四点,各地方的各个县区的文物行政部门在今后的日常工作中新发现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对象,就应该根据文物法里面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保护法予以认定,在日常工作里不要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没有公布的这部分建筑可以根据文物保护法再给予他认定,登记公布为不可移动文物。这是作为一个日常工作,也是进一步的强调,文物部门除了上面做的工作,日常工作里面也要做这个事情,这是比较具体有操作性的。
我们通过三普认定这些建筑为不可移动文物,同时也要加大宣传力度。我们通过编辑出版物、展览等方式宣传各种普查成果;利用各种形式扩大社会影响,提升社会各界对这件事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同时我们还鼓励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这样,有一些建筑虽然没有列进去,通过社会舆论,群众监督、呼吁,说不定也可以产生一些社会影响,从而引起政府的重视,这对我们文物部门也算是大力的支持。
中国文物网:为什么那一万多没有列入到这个里面呢?
邱立诚:就是刚才所讲的情况,有一些不存在了,有一些因为保护不及时破烂了,有一些甚至被政府圈定准备要改造的或者是准备要拆掉的,还有其他原因,有一些业主不愿意而引出的产权问题等等,这些都是不太适合公布的。因为一公布就要保护,一公布就是认定了,就受法律依据保护了,而没有公布就等于身份还有待于确认,公布以后基本上就不容易给它搞掉了。
而且有一些破破烂烂的建筑一公布就需要保护,而当地政府财政上就可能会感到很吃力。它马上要塌掉了怎么办,又拿不出那么多钱,往上报的话上面也不一定可以满足他的要求给钱。这就是说各种各样的情况都有,不单是一种的因素,有多方面的影响。
中国文物网:梁林故居一事折射出文物古建与城市规划建设的矛盾碰撞,可见文保之路困难重重。对这类情况您是怎么看的呢?
邱立诚:确实有这种情况,一个文物点很好,但规模不大,而且它确实很破烂。于是政府和开发商就想怎么样征收,把这个点拆掉就不影响他了。这是一个矛盾。其实文物点是永久性的,而那些楼房不管怎么盖,也不能说是很有生命力的东西。虽然现在文保工作正逐步得到人大立法机构的重视,还有文物督察,希望通过这方面可以多增加一些影响力度,但只有文件支持的力度是不够的。我们目前国家体制还是不乐观的,文物部门的工作尚不能引起政府的足够重视及大力支持。比如说刚才提到的普查结果公布一事,有人会问“干嘛一定要政府公布呢”,因为政府公布了至少能引起一定程度的重视。其实文物部门公布也不是不行,根据我们文物方面的条例,文物保护法也可以自己行业公布,我们就是担心力度不够。对于文物部门来说,文保工作确实是任重道远的。
邱立诚
简历
邱立诚 男,1953年11月26日出生,广州市人, 1985年毕业于华南师范大学本科中文专业。1971年起在广东省博物馆从事广东省文物考古工作,曾任文物工作队副队长。197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起转为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曾任研究室主任,副所长。现为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研究馆员,中国古脊椎动物学会理事,中国旧石器考古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文物保护基金会理事长,广东省文物博物馆学会副会长。广东省文史学会理事,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客座研究员。出版个人论文集《粤地考古求索》,编写出版(含合作编写)文物考古著作《澄海龟山汉代遗址》、《人类历史转折点——论中国中石器时代》、《珠海宝镜湾》等12部,发表考古报告、论文等200余篇。2007年起担任广东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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