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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文化遗产融入现代生活

2016年文化遗产日主题是:让文化遗产融入现代生活。五个口号:1、保护文化遗产创造美好生活;2、为文保员点赞向守护者致敬;3、文化遗产无价宝需要你我呵护好;4、保护传统村落留住最美乡愁;5、避暑山庄和合承德。[全文]

[承德]成为2016年文化遗产日主场城市

文化遗产日当天的活动主要有7项,将围绕世界文化遗产——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举行,“前期预热阶段则制定了5项群众性活动”。[全文]

习近平谈文物保护工作的三句箴言

“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这8个字,凝结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文物保护工作意义的认知,体现了习近平对文物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人民网记者盘点发现,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在各地考察、出国访问时,常常对文物保护工作提出要求,并身体力行推动保护文物工作。[详细]

中国传统村落快速消失得到遏制迈入保护复苏阶段

在中央和各级地方财政的支持下,传统村落生产生活条件正逐渐得到改善,逐渐形成我国农耕文明遗产保护群,成为大众熟知的文化概念,社会各界保护意识明显提高。部分传统村落已开始成为国内外游客的旅游热点,农民收入有所增加,许多村落焕发出生机和活力。[详细]

我国传统村落文化保护须用好“互联网+”

“互联网+”已经被纳入顶层设计,成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互联网+村落文化”模式将是有效、可行和必行的新途径。[详细]

“带回家的博物馆”文创产品融入衣食住行

面对着如此庞大的文化遗产资源,同时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我国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抢救工作任务繁重,在政府财力有限的情况下,迫切需要来自社会各个方面的支持和参与。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发和利用,需要巨大的投入。我国文化遗产资源丰富,但由于保护力量有限,在政府参与的基础上,还应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化遗产保护,是对国家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必不可少的有益补充,是文化遗产保护的生力军。[详细]

文物保护当融入文化,融入社会

当下非遗保护工作需要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需鼓励更多的社会团体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非遗保护,努力拓展社会各界支持非遗保护的渠道、平台和方式,聚各方力量,共保非遗,让中国传统文化传承有序 。[详细]

“青黄不接”的民间护卫队

当地文物管理所所长杨大海曾在一份《长城保护工作的建议》中写道:“长城保护是一项辛劳艰苦、又有高危性的工作。培养一批素质高、有文化、年轻点的长城文保员势在必行。”[详细]

文物工作者热议习近平指示

贯彻落实全国文物工作会议精神座谈会”于4月12日在京召开,来自文物界的专家、学者以及各级文物工作者,对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对文物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进行了深入学习。[详细]

民众成文化遗产的守护者

民众是文化遗产的创造者、广大民众的积极参与和支持,是文化遗产事业的未来和希望。北京市文物安全保护志愿服务行动自2014年开展两年来,已有千余名文物保护志愿者参与宣传与保护。[详细]

北京文保志愿者在行动

北京文物安全保护志愿服务行动于2014年4月12日启动,志愿者的巡查范围目前已覆盖到全市1100余处文物保护单位。文保志愿者主要对服务范围内的文物开展日常巡查监督工作。[详细]

半个世纪的守望与关注

每当夜幕降临,在平湖市独山港镇运港村平丘墩遗址周围,总能看到有一位老人边走边细心查看。46年来,他日夜守望着与自己家仅一河之隔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平丘墩遗址。[详细]

从文化景观到历史街区,从文化古迹到乡村民居,从传统技能到社会习俗,众多的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形成城乡记忆的有力物证,是城乡价值的重要体现。让文化遗产融入现代生活是避免城乡记忆消失的有力保障。

传承 保护 利用 共享

“中国文化遗产日”承德主场将彰显三大亮点

今年是第11个文化遗产日,主题是“让文化遗产融入现代生活”,主场城市设在承德。与前十次主场活动相比,本次承德主场活动有三个亮点:其一,将集中展示“十二五”期间,国家重大文化遗产保护工程的成果,其中也包括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据河北省文物局副局长韩立森介绍,工程于2010年启动以来,累计到位专项资金5.34亿元,已通过国家文物局及相关部门审批方案105项,开工实施96项,86项已完工。[详细]

一场立体式时空对话 京津冀三地非遗展6月亮相

由国家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支持,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北京市文化局、河北省文化厅主办,京津冀三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天津美术馆承办的“第二届京津冀非物质文化遗产联展”将于6月8日至12日在天津美术馆举办……[详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一)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二)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三)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四)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五)传统体育和游艺;(六)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实物和场所,凡属文物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