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做好文物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近日,临漳县政府李文海县长主持召开了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临彰县文物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自今年4月1日起正式执行。据悉,这是邯郸市各县中第一个颁布实施的有关文物保护方面的政府规章。
该《办法》共三十条,是在临漳社会经济和旅游业迅猛发展的新形势下而制定的一部具有鲜明特色的文物保护管理办法。它适用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邺城遗址及临漳境内地上地下文物的保护与管理。该办法贯彻“保护与开发并重、保护优先”的原则,并将“文物保护工作列入涉及各部门和乡镇政府工作的考核目标”。指出在工农业生产和经济建设中,要重视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依法加强文物的调查勘探,以确保国家文物的安全。该办法依据国家文物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破坏文物的不法行为进行处罚做了严格规定。
临漳县因临漳河而得名,古称邺,历史悠久,距今已有2600余年的历史。特别是境内的邺城遗址更是闻名国内外。史载邺城自齐桓公始筑,继之先后成为曹魏、后赵、冉魏、前燕、东魏、北齐六朝之都城,居黄河流域政治、经济、军事、文化中心长达四个世纪之久。
临漳县为加大文物保护力度,聘请中国文物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东南大学建筑系制作完成了《邺城遗址保护规划》,该规划已于2007年6月顺利通过了国家文物局的审批。该规划也是邯郸市第一个获得国家批准的大遗址保护专项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