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崇信警方通报,成功破获一起特大文物盗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追回全部被盗文物15件,其中国家一级文物2件,二级文物1件,三级文物4件,其他文物8件。
3月31日上午8时30分,崇信县博物馆接班人员信博涛和值班员李惠琴交接班时,发现布防检测报警器喇叭不响,立即向馆长汇报,并共同对文物库房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喇叭线被剪断,2号库房后背墙(与县幼儿园教学楼之间有夹道)被抽取砖块形成洞口,造成文物被盗。该博物馆于8点44分向县公安局报警。接到报案后,县公安局局长、政委带领干警立即赶到案发现场,组织警力勘查取证。县文体局随即向县委、县政府和市文物局作了汇报。经过文物管理人员连续几天的认真排查,发现失窃文物15件,其中一级文物2件,二级文物1件,三级文物4件,一般文物8件。(与犯罪嫌疑人交代的情况相符)。
崇信县博物馆文物被盗案发生后,市县两级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公安机关立即成立了由市县两级公安民警60余人组成的“3·31”盗窃文物专案组,分成六个小组展开了外围调查、摸底走访、现场勘查等工作,先后走访商店、旅店、网吧、餐馆等营业网点100余家,调查了解群众900余人,利用技术手段侦查,最后确定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农民杨某等人有重大作案嫌疑。3月31日晚11时许,专案组民警连夜驱车前往西安市长安区进行深入调查,在西安市警方的大力配合下,先后于4月3日、4日,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杨某、党某、王某、薛某抓获,犯罪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3月28日,犯罪嫌疑人王某、薛某携带作案工具,由陕西咸阳市乘车到泾川县,后改乘车辆到崇信县进行踩点,投宿于崇信县一个体旅店,当日晚间11时30分,二人从旅馆来到县博物馆后,翻墙进入馆内,用撬杠、凿子等物挖墙,凌晨4点左右,二人将拆掉的砖块堵上后到另一旅店投宿。3月29日晚,二人以同样的手段到县博物馆后挖墙,未能挖开。30日中午,薛某打电话约同乡党某、杨某开车到崇信县。晚11时许,王某、薛某翻墙进入博物馆后,用断线钳剪断报警器及电铃,从博物馆后墙挖洞进入馆内,盗走该馆文物。之后,王某、薛某叫来党某、杨某,将文物装上车后连夜逃往西安市。
市县两级60多名公安干警经过89小时夜以继日地奋战,4名犯罪嫌疑人被全部抓获,全案告破。至4月9日,失窃的15件文物全部追回,完好无损,在市文物局负责同志的现场监督下,安全移送到县文物库房保管。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