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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宿迁:宿豫区出台《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意见》
作者:刘晓燕 徐春雷    来源:宿迁市文化局    2007-12-24 18:16:51     【字体:

为贯彻落实全省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结合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和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开展情况,针对宿豫实际,近日,宿迁市宿豫区出台《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宿豫政发[2007]124号)。

《意见》明确指出该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总体目标:到2010年,全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完成“有保护范围、有标志说明、有记录档案、有管理机构”四有建设工作,建立比较完备的文化遗产资源档案和数据库,建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区博物馆;基本完成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的皂河古村镇保护区规划建设工作;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队伍进一步健全,素质有较大提高,保护措施、手段得以基本落实;文化遗产保护法制化建设得到加强,长效管理机制基本建立。到2015年,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全社会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明显增强,文化遗产保护成为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本《意见》对全区在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所需的人员、资金、物力三方面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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