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云阳县五农民效仿“江洋大盗”盗掘西汉古墓,近日被重庆市云阳县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
据了解,周吉友、崔顶清、杨龙、管发明、周磊均为重庆市云阳县双江镇兴隆村附近的农民,在三峡考古工程中了解了一些关于文物的情况和发掘的技术,便打起了古墓的主意。
自2008年3月开始,周吉友便同其子周磊、周林(未满16周岁,免于刑事处罚)在双江镇兴隆村屠宰场外荒坡处用铁棒控件探测有无古墓葬,其后邀约崔顶清、管发明、杨龙加入,并出资购得铁锨、撮箕、草绳等工具,伺机盗掘古墓葬。5月3日,5人偷偷摸摸在当地一处墓穴中掘到一口铜锅,在熟人介绍下以1.2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一位巫山“老板”(文物贩子),赃款被平分。5月28日,5人在双江镇兴隆村1组郊外靠长江边荒坡处掘开一处土质古墓穴,盗得文物陶敦2件、陶壶2件、陶豆1件。当天,5人正在现场盗挖古墓时,被群众发现举报,并被文物保护部门与公安机关抓获。
经考证,周吉友等5人所盗古墓属于西汉时期的竖穴土坑墓,距今已有2000多年历史。盗得的物件经重庆市文物鉴定组鉴定,均属文物范畴,级别为一般文物,但都还不构成珍贵文物等级。据此,公诉机关云阳县人民检察院以犯盗掘古墓葬罪,依法将被告人周吉友、崔顶清、杨龙、管发明、周磊提起公诉。重庆市云阳县法院近日判决,被告人周吉友、崔顶清、杨龙、管发明、周磊犯盗掘古墓葬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四年,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三年,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不等;五被告人还均被并处罚金各10000元,其所盗文物依法上缴国家。
据悉,自1992年以来,三峡库区抓获盗窃文物犯罪人员68人,破获盗掘、贩卖文物案件14件,刑事处理20余人,行政拘留8人,追缴文物400余件,其中国家一级文物1件,三级文物60件,有效遏制了文物走私和盗墓行为高发的势头。云阳县文物遗迹丰富,从2004年至今年7月,云阳县公安机关共侦破盗掘古墓葬犯罪案4件、12人,追回被盗文物2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