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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孝文盗窃文物案
来源:国家文物局    2007-2-14 9:46:30     【字体:
    被告人朱孝文,甘肃省清水县陇东乡贾集村人,于2000年12月31日从县城雇用一辆三轮车驶往山门乡罗源村,乘天黑无人之际,从一空房内盗取石像(经鉴定为一般文物)一尊,运往本县旺兴乡玄头村一农户家中存放。后与天水市北道区一文物贩子联系看货后。因价格上的争议而未出手,后存放在该村一高姓村民的菜窖里。2月19日,山门乡派出所向县公安局报告,山门乡罗源村的石佛像被盗,要求县公安局派人协助破案。接到报案后,县公安局一方面与文物部门联系,一方面指示刑警大队派员迅速开展侦破工作。2001年4月,甘肃清水县公安局与县文物局紧密配合,快速出击,破获该案,石佛完好追回。
编辑:雨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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